2008年司法考试改革方案(讨论稿)
一、一年分两次考试,时间为每年5月和11月的第三个周六、周日。
二、考试内容:
第一次考试:主要考查考生对基础法律知识的掌握,试题难度不宜太大。
分四张试卷,每张试卷考试时间为3小时,全部为客观试题。
第一张试卷:法理学、宪法、国际法、国际私法、国际经济法
第二张试卷:刑法、刑事诉讼法
第三张试卷:民法、民事诉讼法
第四张试卷: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
第二次考试:主要考查考生解决现实生活中实际问题的能力,试题全部以案例的形式出现。
共分A、B、C、D四套试卷,考生可任选其中一套。
A套:商法、经济法
B套:刑法、刑事诉讼法
C套:民法、民事诉讼法
D套: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
每套试卷分四张,每张试卷考试时间为3小时,其中前三卷为客观试题,第四卷为主观试题。
三、两次考试过程中允许考生携带司法部指定的法律法规编。
四、第一次考试大约淘汰全体考生的70%,第二次考试再淘汰余下考生的30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