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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政法学院关于举办第一届普通话比赛的通知

本主题由 涛贝儿 于 2008-5-22 10:26 置顶

山东政法学院关于举办第一届普通话比赛的通知

山东政法学院关于举办

第一届普通话比赛的通知

各系部全体师生:

根据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鲁语办字[2008]12号《关于举办首届山东省校园语言才艺素质教育成果展示活动的通知》文件精神的指示,山东政法学院将举办第一届普通话演讲比赛,通过本次活动激发广大师生学习普通话的热情,也为我院师生提供一个展示才艺的平台。

一、演讲主题:

学生自备参赛演讲稿,主题不限,可配背景音乐。

二、参赛对象:

山东政法学院全体学生

三、赛前准备工作

1、报名地点:二号办公楼117室

2、报名时间:截止到531

3、预赛:20086月中旬

4、决赛:预赛后待定

5、比赛地点:二号办公楼118教室

6、演讲时间:3~5分钟  

四、奖项设置:

     个人奖项: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、优秀奖参赛选手均可获得荣誉证书或纪念奖品,获奖选手,展示个人才艺,优秀者将成为培训中心宣传形象大使,负责培训中心招生宣传工作。

附:评分标准:(满分10分)

1、演讲内容:(2分)紧扣主题,内容充实,主意新颖

2、演讲技巧:(3分)表述清楚,语言流畅,普通话标准。

3、演讲效果:(3分)声音洪亮,有较强感染力,能引起听众的共鸣。

4、演讲台风:(1分)服装整洁,仪表端庄,表演大方。

5、时间限制:(1分)选手不得超时,否则扣分。

 

热烈祝贺培训中心成为学院普通话唯一测试站!

山政首届普通话演讲比赛期待你的参与!

 

山东政法学院培训中心

电话:88151163

附: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鲁语办字[2008]12号文件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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