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政法学院关于举办
第一届普通话比赛的通知
各系部全体师生:
根据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鲁语办字[2008]12号《关于举办首届山东省校园语言才艺素质教育成果展示活动的通知》文件精神的指示,山东政法学院将举办第一届普通话演讲比赛,通过本次活动激发广大师生学习普通话的热情,也为我院师生提供一个展示才艺的平台。
一、演讲主题:
学生自备参赛演讲稿,主题不限,可配背景音乐。
二、参赛对象:
山东政法学院全体学生
三、赛前准备工作
1、报名地点:二号办公楼117室
2、报名时间:截止到5月31日
3、预赛:2008年6月中旬
4、决赛:预赛后待定
5、比赛地点:二号办公楼118教室
6、演讲时间:3~5分钟
四、奖项设置:
个人奖项: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、优秀奖参赛选手均可获得荣誉证书或纪念奖品,获奖选手,展示个人才艺,优秀者将成为培训中心宣传形象大使,负责培训中心招生宣传工作。
附:评分标准:(满分10分)
1、演讲内容:(2分)紧扣主题,内容充实,主意新颖
2、演讲技巧:(3分)表述清楚,语言流畅,普通话标准。
3、演讲效果:(3分)声音洪亮,有较强感染力,能引起听众的共鸣。
4、演讲台风:(1分)服装整洁,仪表端庄,表演大方。
5、时间限制:(1分)选手不得超时,否则扣分。
热烈祝贺培训中心成为学院普通话唯一测试站!
山政首届普通话演讲比赛期待你的参与!
山东政法学院培训中心
电话:88151163
附: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鲁语办字[2008]12号文件




